广西创新药品种纳入直接挂网采购进行报价(第二批)

2021-06-24 09:53:10  阅读:87614 分享 3参与

6月23日讯 

  各申报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开设创新药品种直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第二批创新药品种纳入直接挂网采购品种报价及填报全国最低3省入围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价范围

  与创新药品种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的品种(第二批)详见附件。

  二、报价流程

  申报企业自行在药品申报系统中填报3省最低价后,在药品竞价系统中报价。

  三、报价规则:

  1.填报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低价,少于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取实际数,但至少填报一个省的全国最低价。若出现3个以下(含3个)省份相同最低价的,全部填报,3个以上省份相同最低价的,任选其中3个填报。

  全国最低价是指:在全国各省级(含广西)药品集中采购中形成的、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具有限价属性的(指挂网省份有“实际采购价不得高于此价格”的约束性规定)、在广西申报截止前正在挂网执行的省级集中采购价格中的最低价,包括但不限于各省标识为挂网价、中标价、入围价、基准价等,若无上述价格,须填报全国一年内最低实际成交价。

  2.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不报价视为放弃,报价不能报为“0”,报价为“0”的药品,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操作手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处下载);

  四、报价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24:00;

  五、报价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对所填报的3省最低价真实性负责,一旦填报即视为作出承诺。若发现存在故意错报瞒报全国最低3省最低价的行为,将不纳入本批次创新药纳入直接挂网目录并依《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贯彻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要求,列入失信范围。

  附件:与创新药品种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的品种(第二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22日